骗卖同学做“三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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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16:2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近日,明光市首例重大拐骗儿童案有了结果,被告人朱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2年11月29日下午,明光市某中学在校生张某在校园内召集史某等8名女同学(其中5人系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会”,以帮助她们在外面找工作为诱饵,威胁哄骗8名女生随其外出,并安排她们在离家时每人给父母写一封信,让家人不要找。接着,张某打电话 学生家长及时报案,2002年12月2日晚,公安民警和学生家长迅速赶到合肥,将8名女生解救回明光。(杜娟蒋守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