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新闻发言人:强化宏观职能 维护金融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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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23:3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张建平)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29日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简称“三定”)调整意见一事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 这位发言人说,根据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承担 发言人认为,与监管职能分离前相比,这次调整后人民银行职能最大的变化集中表现为“一个强化、一个转换、两个增加”。 强化了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更加突出。人民银行将大力提高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水平,灵活运用利率、汇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宏观调控;加强对货币市场规则的研究和制定,加强对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的监督与监测,密切关注货币市场与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之间的关联渠道、有关政策和风险控制措施,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金融市场的规范运行和整体协调发展。 转换了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过去,人民银行实施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主要是通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审批、业务审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监管指导等直接调控方式来实现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后,人民银行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方式将发生重要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要承担对有关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监控的职责,要救助有问题金融机构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要从国家金融安全高度对金融业的整体风险和交叉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二,在我国加入WTO和金融全球化发展背景下,人民银行要从国家利益和外汇平衡能力的高度,研究制定金融业的有关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促进银行、证券、保险三大行业的协调对外; 第三,在我国20多年的经济转轨过程中,金融业积累了大量的风险和历史包袱。近年来尽管采取各种监管和救助措施化解了部分金融风险,但金融业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和历史包袱仍然较重。今后金融机构的重组和市场退出仍会不断发生。为保证对我国金融体系的整体信心和支付体系的有效运行,今后中央银行对与此相关的最终救助和相应的资产管理任务仍相当繁重; 第四,我国对资本项目实行外汇管制。在这种情况下,为加强国际收支平衡管理和风险预警、防范国际资本流动的冲击,就必须加强国家外汇储备的管理,加强对金融机构有关外汇业务的监控。这部分职能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承担,中央银行必须加强相应的配套、协调工作和政策研究与制订工作。 增加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能。近年来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反洗钱工作,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对中国积极参与反洗钱的国际合作和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很高要求。支付清算系统是资金流动的重要渠道,中央银行作为社会资金清算服务的最终提供者,能通过对大额资金流动的监测发现可疑资金的线索。因此,这次“三定”明确今后由人民银行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和迫切任务。2002年初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国务院责成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了“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专题工作小组”,专门研究征信体系的建设问题。这个小组完成了征信管理条例的起草,提出了征信行业技术标准和建设社会征信体系的方案,目前正在推进其他相关工作的开展。由于征信事业在我国刚刚起步,意义重大,涉及面较广。按照国务院关于征信管理工作先从信贷征信起步的要求,这次“三定”明确,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进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