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在国内起诉 7名中国劳工向“三菱矿业”索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0:37 新华网 | |
近日,上海俞林德等7名年逾古稀的老人以集团诉讼的形式,委托上海市天宏律师事务所朱妙春律师,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二战期间被日本国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当时为日本三菱矿业株式会社,下简称“三菱矿业”)诱骗、监禁、强掳至日本,身心遭受严重侵害为由,要求该公司在《人民日报》等9家中外媒体上登报道歉并给予每人100万元的损害赔偿。 起诉书称:1937年9月,“三菱矿业”在中国以招工名义张贴广告,用欺骗甚至关押等手段将大批中国劳工运往日本。在1943至1944年间,当时都生活在上海的7名原告在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也被迫来到日本。“三菱矿业”强迫他们在所属煤矿从事强体力劳动,期间不支付任何报酬,还经常对他们进行毒打等摧残,使他们的身心受到极大损伤。直至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后,他们才获得自由,返回祖国。由于7人是在上海被诱骗并失去人身自由,“三菱矿业”目前在上海设有办事处,因此他们联合向上海高院提起诉讼。 据无偿为这些老人代理诉讼的朱妙春律师介绍,与以往中国劳工要求日本赔偿案件的不同之处在于,此案是向日本企业而不是日本政府索赔,另外,诉讼地也首次选择在中国境内。 上海高院将在近期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记者刘建)新华网版权与免责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来源:法制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