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 田玉)在巴南区和綦江长期称霸一方,扰得当地老百姓不得安宁的两涉黑团伙终于寿终正寝,昨天下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封曼、刘德华、王忠等36名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 被告人封曼、刘德华等21人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是我市公安机关侦破的第一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团伙。1996年,被告人封曼在巴南区纠集刘德华、秦小春等社会闲杂人员,采取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聚敛钱财。他们采取请吃、请玩、送礼等手段拉拢、腐蚀肖德友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意图寻求非法保护,并大肆进行有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欺压群众,称霸一方。 同时,封曼、刘德华等21名被告人还分别犯有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虚报注册资本、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伪造、变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证件、印章等大量犯罪事实。法院认为该团伙人员的这些行为属于黑社会性质犯罪。其中该团伙的头目人物封曼被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六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被告人刘德华被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四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以王忠为首、采用暴力手段垄断綦江永新、北渡、古南等镇沙石、生猪收购市场的涉黑团伙昨日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其中“黑头目”王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万余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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