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部门提醒: 国庆加班工资一分不能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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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2:1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淑玫)国庆节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全国休假7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在节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征得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刘建平处长介绍,10月1日、2日、3日是法定假日,劳动者在这几天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日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三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电话:石家庄市(0311)7049626、新华区7055941—366、长安区6054765、桥东区5996906、桥西区3056145、裕华区5898679、高开区5389940、矿区2073224;邯郸市(0310)3017766;邢台市(0319)2226705;保定市(0312)3134348;沧州市(0317)2022713;廊坊市(0316)2227846;张家口市(0313)2019220;承德市(0314)2025054;秦皇岛市(0335)3262601;唐山市(0315)2802916;衡水市(0318)21240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