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黑社会性质案公开审理 巴南区封曼、綦江王忠分别被判二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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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2:46 重庆晨报 | |
昨日,另一起黑社会性质案件主犯 本报讯(记者邓雪)昨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黑社会性质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巴南区封曼、刘德华等21人和綦江王忠等14人分别被一审判处20年至6个月有期徒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以来,封曼在巴南区纠集刘德华、秦小春等社会闲杂人员, 在这两案中,皆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落马。原巴南区经济开发区主任肖德友,包庇封曼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时为其成立公司共同进行虚报注册资本,被判处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原綦江县城乡建委副主任池祥忠,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原綦江县古南镇地税所所长胡征荣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封曼被判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共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0万元。 王忠被判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共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1万元。消息来源:重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