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按行政区域设所为按经济区域设所 我省基层工商监督体制开始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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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4:45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马禄祯)我省沿袭多年的基层工商所监管机制正悄然发生着变化。记者9月24日在商丘市了解到,一种被称作“重心下移、底层突破”的工商监管机制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商丘市已决定在全市推开。 实行这种模式的目的是营造“小局大所、精局强所”的工商管理体制;其实质是调整工商所布局,充实基层工商所人员,变按行政区域设工商所为按经济区域设工商所,建立以 永城市是列入商丘市此次试点的县市之一。据当地有关领导介绍,原来永城市30个乡镇设有工商所32个,现在已撤并14个,只保留18个,削减率为43.8%;市工商局机关先后有近70人充实到工商所。 永城市工商局新城中心工商所现在承担两个乡镇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具有办理一般经济案件的行政执法权。他们按经济区域设置4个监管责任区,分别由4个巡查组负责对辖区内的企业、公平交易等实行综合监管;对内则设立内务登记组,下设注册登记室和12315投诉举报站,同时将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部登记入册,档案全部输入电脑,这使得工商所的监管和服务职能得以有效发挥。 永城市工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到8月份,当地基层工商所共立案查处案件599起,同比增长538%,占全市查处案件总数的71.3%;规费收缴完成234.5万元,同比增长150%,企业年检率达95%;其他考核指标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类似的变化在我省的夏邑县、民权县以及清丰县等地都有体现。业内人士对此这样评述:“重心下移、底层突破”,整合了工商执法力量,找准了切入点,实现了监管执法重心下移,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工商职能不到位的问题。②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