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鼓吹改“国号”可“公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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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7:30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9月30日消息 陈水扁28日晚拋出2006年催生新“宪法”的讯息,台湾“行政院”立即作出响应,鼓吹“国号”也可“公投”。 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公民投票委员会”主委许志雄29日上午表示,“行政院”与“立法院”民进党团将联手推动“公民投票法”草案,取代现有的“创制复决法”草案,而包括更改“国号”或领土变更等“统独”议题,都将可以列为“公投”内容。 许志雄还表示,针对变更“国号”等议题,虽然未来“行政院”不会主动去推动,也不会去强调它,但仍保留提案权;而有关提案须经“立法院”同意后才可进行“公投”。 他也表示,有关更改“国号”或是领土变更,是涉及“修宪”层次的问题,所以未来即使透过“公民投票”确认获得过半数民意支持,仍须送交“立法院”完成“修宪”程序。 另外,“行政院”秘书长刘世芳及副秘书长林信义同日拜会亲民党团时证实,“行政院”将主动撤回“创制复决法”草案,并以民进党团提出的“公投法”草案送审,完成二、三读程序。(晨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