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设公务员廉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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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7:35 扬子晚报 | |
深圳电 深圳拟针对公务员设立廉政金制度,在其“安全”退休后,奖励给本人,以杜绝公务员利用职务腐败。这是记者9月28日从《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上获悉的。 所谓“廉政金制度”是指公务员在职期间建立一笔基金,逐年积累,在“安全着陆”后,奖励给本人,以鼓励大家奉公守法。公务员廉政金制度在香港、新加坡等地已实施多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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