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车当作新车卖 消费者获双倍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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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7:39 汉网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李思李京华)消费者李某购买了一辆东风雪铁龙赛纳轿车,结果发现是一辆旧车,为此他将售车公司告上法院,日前被判获得近40万元的双倍赔偿。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介绍,李某今年6月与北京东方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车合同,购买了一辆东风雪铁龙赛纳轿车,并支付购车款19.28万元。合同中约定由卖方提供办理验车、上牌照等服务。 汽车贸易公司随同李某一起办理车辆上牌手续后,李某的朋友发现车辆有碰撞后修补的痕迹,在车辆的左前门和左后门有补漆痕迹,保险杠也有油漆异样。后李某找专业修理人员检查,修理人员认为此车前门曾做过补漆处理。 花了新车的钱买的却是旧车,李某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贸易公司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惩罚性罚金原则,双倍赔偿购车款,共计38.56万元,并赔偿为购买车辆支出的购置税、检测费等相关费用2.1909万元。 朝阳区法院审理认为,汽车销售商存在欺诈行为,将修补过的旧车当作新车卖给了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遂于9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原告李某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将东风雪铁龙赛纳轿车退还给被告东方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东方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返还原告李某购车款19.28万元,并加倍偿还原告购车款19.28万元,同时赔偿原告为购买车辆支出的购置税、检测费等相关费用2.1909万元。此案的鉴定费和诉讼费也由被告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