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入保险学生出事学校不管(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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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7:52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张爽)不买保险的学生被强令写下保证书:在校发生事,与学校无关,自己负责。 于洪区杨士小学的这一幕怪事,发生在严禁强令学生入保险的通知刚刚下发之后。 家长疑惑不入保险得写保证书? 昨日,于洪区杨士小学的学生家长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孩子由于没有交保险费,班主任老师便要求家长写一张“保证书”,保证如果孩子在学校发生一切事情,学校均不负责。家长对此十分疑惑,明明说参加保险是自愿的,为什么老师还要家长写这种保证书呢? 记者暗查班主任拿出“保证书”样品 昨日上午,记者以张先生家亲戚的身份陪同他来到了杨士小学,并见到了该班班主任夏(音)老师。张先生对夏老师说,不知道保证书怎么写,希望看看别的家长写的“样品”。夏老师同意了,取出了“保证书”。保证书上写着:我是六年×班李×的家长,关于保险一事,由于家庭经济紧张,李×不参加保险。在校发生事与校无关,自己负责。后面是时间和家长署名,并按了手印。 校方领导这是老师个人行为 针对老师的说法,记者采访了杨士小学的远副校长。远副校长表示对此事并不清楚,但学校并没有要求老师让学生写什么保证书,而且保证书就算写了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有这种情况,那么也是老师个人的行为。但远副校长承认老师要求学生家长写这种保证书是不正确的。但是,远副校长同在办公室内的几位老师却在为夏老师辩解,一位女老师说:“老师也是好心,办出了这种误解的事。”据老师和校长说,以前曾经有没给学生参加保险的家长在学生出了意外后来学校纠缠。 最后,远副校长表示会查查是哪位老师,然后,学校会对其进行教育。 班主任我是听命行事 随后,记者又找到了夏老师,在记者表明身份后,夏老师态度蛮横,不断地逼问记者:“采访什么呀,采访啥呀!什么玩艺呀!”并不顾还有学生正在上课,嚷着:“我犯啥法呀!犯啥错了!” 记者(以下简称记):“我们想了解一下,让没交保险费的学生写保证书是什么意思?” 夏老师(以下简称夏):“什么意思?我不知道什么意思。你们说什么意思?” 记:“我们只是想知道为什么让学生写保证书。” 夏:“咱老师只是寻思将来出现问题的话,找咱老师来,叫咱老师给管,咱老师就算(有)一百张嘴也说不好。”记:“是您自己要求学生交保证书的吗?” 夏:“这怎么说,你有你的责任,我有我的责任,他不入保险,一旦出现了问题,谁负责?我写一个就是为了留证据。这个事吧,你们不了解,有些家长不讲理。你了解家长的为人不?” 记:“是每个班都这样,还是只有你们班这样?” 夏:“每班都有。如果上边没有这句话,我当班主任,闲的呀!我是干什么的?上边让我干啥我就干啥。” 学生交不交保险费到底与学校对学生应负的责任有什么关系呢?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并没有表示在校期间学校应负的责任可以由保险来代替。 短评 为了孩子少一点逃避 省纠风办的紧急通知,已将学校介入学生保险的大门关闭。“保证书”的出现,就像错误前提下的推论,失去了探讨的意义。 但“保证书”又似乎说明了一些问题:学生伤害事故潜在并且多是突发,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这是一个需要正视的问题,并不复杂。教育部令第12号令公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法律的明文细则也让问题变得简单,只需依法行之。 一纸保证书,既逃脱不了责任,也不能有效规避风险,这更像是一种心理安慰,并带出不负责任的态度,使校方和家长两者对立,负面影响颇多。 现实的力量需要现实的力量来打破,一纸空文不能解决问题。与其把精力放在对责任区分的纠缠上,还不如更现实地去消除孩子生存环境中的安全隐患。 学校的校舍、场地、教学设施,学生的食品、饮用水…… 为了孩子,多一些关爱,少一点逃避。(李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