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当好厦门东道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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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8:49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旅游提醒 国庆黄金周在即,将有许多的外地游客来厦,如何让外地游客在我市度过一个难忘的假期,我市的旅游接待单位重任在肩。那么,在旅游接待中应注意什么,发生问题后又如何妥善处理?记者就此采访了厦门市旅游质监所所长谢进元。 谢进元说,旅客来到我市之后,负责接待的厦门旅行社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安排游客的旅游行程。在游览过程中,地陪导游人员除非获得旅客与旅行社双方的同意,不得随意增减旅游项目;住宿方面,地接社必须依照合同规定的标准来提供住宿酒店,不得以“准……”、“类似”、“相当于”之类提供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就餐标准不得克扣或降低,游客若有疑问,应如实进行解答;购物也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不可以临时增加或擅自增加购物项目。 旅游过程中,旅行社的各项活动必须要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的安全。同时提醒游客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向导游提出对活动流程进行适当的调整。如北方人在海上可能会出现晕船现象;老年旅客的活动量不宜过大等,防止对旅客的健康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同时还要注意提醒游客,在餐厅用餐,坐车出游以及在人多复杂的公共场所,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住宿时,除酒店、饭店需要完善安全设施之外,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先检查门窗是否安全,有无隐患。 除了团队的游客,还有大批的散客参加本地旅行社组织的“×日游”等活动。游客在参加这些旅行社组织的活动时,有几个需要注意的事项:首先,要看该旅行社是否为合法的旅行社,其广告宣传单上面是否有注明经营许可证的号码;其次,是否有旅行社注册地的电话号码(固定电话,不能是移动电话),有疑问的,可以拨打质监所的电话或拨打114进行查询;最后,旅行社名称必须是全名,不能以“××部”来代称。 记者 郑磊 实习生 黄建军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