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活动举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8:50 光明日报 | |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四五”普法规划确定,每年的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做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与光明日报理论部将联合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活动。 这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通过宣传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成就, 征文主要面向从事法律研究与教学的人员及各部门机关工作人员等。征文从即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12月中旬。活动结束后,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将组织专家对这次征文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来稿请寄北京市永安路106号光明日报理论部,注明“法制征文活动”,邮编:100050。稿件来源:光明日报(来源:光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