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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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8:50 光明日报 | |
四川省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 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否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这一论断为我们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供了指南。 第一,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正如党的先进性是历史的、具体的一样,“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要求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也是历史的、具体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满足近13亿人口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为目标,保证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使人们的小康生活水平更加宽裕,人的潜力发挥和素质提高的基本条件不断改善。二是迅速发展经济,以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为目标,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规模效益、科技进步效益、结构效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质量效益型与内涵集约发展之路,不断增强综合国力。三是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总之,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就从根本上把握了人民的愿望,把握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就能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落实,使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巩固,使强国富民的要求不断得到实现。” 第二,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以后,能否正确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关系到党执政的前途命运的根本性课题。一个党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容易产生脱离群众的倾向,容易产生官僚主义。因此,江泽民同志告诫全党,党执政的时间越长,越要抓紧自身建设,越要从严要求党员和干部。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许多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追根溯源,还是权力观的问题。他明确地指出:“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如果把权力当作个人、家庭和小集团牟取私利的手段,就必然导致私欲膨胀,那是很危险的。”(《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第670、671页)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人民给予的,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说到底也是人民群众赋予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当我们拥有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同时也就意味着承担了相应的责任,有多大的权力,就承担多重的责任。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只能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尽心竭力为人民服务,这是其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才能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牢固地树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奋斗的信念,保持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做到掌权为公,执政为民;才能真心实践“三个代表”,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第三,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牢记“两个务必”,切实转变作风,坚决克服各种不正之风。目前,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导干部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盛行,甚至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也有滋长蔓延之势,这已经成为影响我们事业发展的一大祸害。坚持执政为民,必须牢记“两个务必”,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歪风。“政之所要,在乎民心”。各级领导干部应积极主动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及时摸清群众的思想脉搏,认真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与人民心意相通。坚持执政为民,就要强化公仆意识、宗旨意识,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真正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结合起来,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心实意爱民、脚踏实地为民、维护稳定安民、发展经济富民。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四,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坚决惩治腐败。腐败的实质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损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政治上,腐败会严重削弱执政党和政府的威信,破坏国家政治和法制的统一,直接危及政治稳定。在经济上,腐败会制造分配不公,刺激不正当竞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在精神文化方面,腐败会造成社会思想混乱,使社会整体道德水平滑坡,瓦解人民群众对现代化事业的信心。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坚决惩治一切腐败行为。要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治本的力度;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执笔:张星炜)稿件来源:光明日报(来源:光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