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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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8:50 光明日报 | |
为了做好今年12月4日第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工作,中宣部宣教局和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日前联合向社会征集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画。 宣传画的要求是: 一、围绕今年法制宣传日“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主题,要主题鲜明,寓意深刻, 二、宣传画文案:(一)标题:“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二)主题:“依法治国,执政为民”;(三)内容:“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观念,执政为民的观念,依法行政的观念,依法维权的观念”;(四)主办单位:“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制宣传司”。 三、宣传画成品尺寸规格为对开(570mm×840mm)。稿件来源:光明日报(来源:光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