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案“放倒”三县乡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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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9:36 天津日报 | |
林艳兴 新建县生米镇原副镇长李本红被指控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捕后,仍然享受了一系列特殊“待遇”:镇党委、政府先是出具公函“营救”,而后保留其镇计划生育工作的片区“副指挥”;李本红在狱中11个月,工资照领不误 据新华社南昌9月29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林艳兴)江西省新建县生米镇在押“黑老大”享受“非常待遇”一事日前“尘埃落定”,三名为“黑老大”李本红提供“非常待遇”的县乡领导分别受到了相应的处理。其中,原新建县政协副主席刘国华(时任生米镇党委书记)被免职;原生米镇党委书记周应洪(时任生米镇镇长)被撤职;原新建县人大常委会助理调研员李本校(李本红的胞兄,时任新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被免职。 南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查明了这一事件前后的主要事实和一些不为人知的“内幕”。 调查组查明,2002年6月17日,南昌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专业队”将逮捕李本红的《对被捕人员家属或单位通知书》送达生米镇。但镇党委书记刘国华、镇长周应洪知道后,没有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也没有作出停发李本红工资的决定。 调查组还查明,2002年6月6日晚,刘国华主持召开生米镇党政联席会,周应洪参加了会议,研究了生米镇夏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方案并布置了有关工作。会议决定,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春季基本一致,适当调整”,却没有对李本红被羁押前所任的生米镇计生工作(夏宇片)副指挥一职进行调整。7月2日,生米镇召开夏季计划生育动员大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镇计划生育服务活动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李本红仍为计生工作(夏宇片)副指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