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六道令牌编织校园安全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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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11:11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记者 王远) 9月29日,沈阳市教育局强调:“哪个学校的安全不过关,哪个学校就不能被评优”,并提出六项具体要求。 学校危房一律停用 任何单位、学校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的使用性质。图书馆要建在最低层。凡 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学校要完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不留“死角”。 过马路要戴“小黄帽” 各区县教育局要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组织学生佩戴“小黄帽”,增强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和避免学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的发生。 学校禁开小卖店 严禁学校开办小卖店,所有进餐饮品必须有卫生部门的“进校许可证”。工商、卫生、城关部门要对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食品店、摊进行清理整顿,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要向师生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增强师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要继续做好防控非典工作。 超范围活动需批准 各地、各校在组织师生集会和进行户外集体活动时,凡远离市区或跨区、县(市)的活动,需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超出沈阳市范围的,需经市教育局批准。 此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上下学所乘通勤车辆的管理,交通管理部门要特别加强对学生包租的社会车辆的检查和管理,排除不安全因素。 教育安全事故要报告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师生非正常死亡以及综合治理案件等重大安全事故,应在两小时内向区、县(市)教育局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接到报告的区、县(市)教育局要在两小时内将情况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同时报告市教育局。对发生事故迟报、瞒报、漏报、谎报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