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公款 三教授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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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11:15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汤华明戴红兵)本报9月26日详细报道的湖北省教育学院三教授涉嫌贪污案,经武昌区法院审理,昨作出一审判决,三教授刘居富、屠大华、常早清贪污罪名成立,刘、屠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常被判刑2年6个月。刘居富、屠大华、常早清三人利用湖北省教育厅委托该院举办全省非师范专业教师资格培训之机,于2000年6月16日经合谋后,由屠大华从该系会计郝某处,以支付湖北省教育厅费用的名义借走11万元。刘居富从中分得3.55万元、屠大华分得3.5万元、常早清分得3.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