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3官员为在押黑社会头目提供特别待遇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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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13:25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据新华社电 江西省新建县生米镇在押“黑老大”享受“非常待遇”一事日前“尘埃落定”,3名为“黑老大”李本红提供“非常待遇”的县乡领导分别受到了相应的处理。其中,原新建县政协副主席刘国华(时任生米镇党委书记)被免职;原生米镇党委书记周应洪(时任生米镇镇长)被撤职;原新建县人大常委会助理调研员李本校(李本红的胞兄,时任新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被免职。 据了解,新建县生米镇原副镇长李本红被指控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捕后,镇党委、政府先是出具公函“营救”,而后保留其镇计划生育工作的片区“副指挥”;李本红在狱中11个月,工资照领不误。对此,江西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南昌市委主要领导也要求“严肃查处”。南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查明了这一事件前后的主要事实和一些不为人知的“内幕”。 一、调查组查明,李本红被刑事拘留后,其胞兄、时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李本校分别打电话给刘国华、周应洪,要求生米镇出具李本红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供办案单位参考。经刘国华、周应洪同意,生米镇出具了《关于李本红的工作表现》证明材料,交给李本红的妻子万小凤,后被万小凤四处散发。 二、调查组查明,2002年6月17日,南昌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专业队”将逮捕李本红的《对被捕人员家属或单位通知书》送达生米镇。但镇党委书记刘国华、镇长周应洪知道后,没有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也没有作出停发李本红工资的决定。自2002年7月至2003年5月,生米镇仍然按原工资标准造表,给李本红发放工资。今年6月25日下午,县纪委与镇里派员追缴了李本红被捕后领取的工资7000元。 三、调查组查明,2002年6月6日晚,刘国华主持召开生米镇党政联席会,周应洪参加了会议,研究了生米镇夏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方案并布置了有关工作。会议决定,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春季基本一致,适当调整”,却没有对李本红被羁押前所任的生米镇计生工作(夏宇片)副指挥一职进行调整。7月2日,生米镇召开夏季计划生育动员大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镇计划生育服务活动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李本红仍为计生工作(夏宇片)副指挥。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关于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的暂行规定》,南昌市委、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本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新建县人大常委会助理调研员职务;给予刘国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法免去其新建县政协副主席职务;给予周应洪撤销生米镇党委书记职务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也分别受到了相应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