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领域10月1日起对香港开放5种增值电信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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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15:3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30日电(记者冯晓芳)信息产业部负责人30日说,2003年10月1日起,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经营5种增值电信业务。 这5种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信息产业部规定,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合资经营这5项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的企业中拥有股权不得超过50%。香港服务提供者与内地合资经营上述增值 29日,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6份附件,电信领域对香港开放的问题是附件4内容之一。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说,《安排》及附件的签署,是为了促进内地与香港的共同繁荣和发展。他要求,各级电信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安排》及其附件的规定,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责,为两地电信领域的更快发展和更好合作做出贡献。(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