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并购深发展大事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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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15:51 南风窗 | |
2001年下半年,深圳市政府发出“深发展引进外资股东”的信号,开始和一些外资机构接洽。 2002年6月,美国新桥投资集团公司与深圳市政府有关受让股东签订了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协议,该协议授予新桥在购买深发展股权时具有排他权。8、9月间,该笔交易获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原则批准。 9月27日,深发展发布公告,称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新桥投资集团公司作为国外战略投资者进入该行。 9月30日,新桥聘请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和方大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50余人进驻深发展,展开尽职调查。 10月10日,新桥方面的收购过渡期管理委员会成立,并被赋予包括全面监督、控制风险、发展业务、改善管理机制在内的各项管理职权。 10月14日,深发展成立三人临时风险业务审批小组,组长是来自新桥的叶锦程。 10月17日,深发展发布公告称:“本行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公司和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行国有及法人股转让给新桥投资集团公司,具体转让股份数量以双方最后签订的协议和主管机关的批复为准。” 2003年2月中旬,深发展首席谈判代表肖遂宁表示,深发展股权转让谈判仍在健康、友善、正常地进行。但因为新桥方面的尽职调查延续较长,而中间又有个圣诞节,所以原定90天的谈判时间顺延。 2月26日,据新华网报道,新桥投资近期发布公告称,预计将在近期完成收购深发展股权的交易。 5月12日,深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决定撤消收购过渡期管理委员会。 同日,新桥通过其收购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对外界宣布,撤消公告不会影响新桥与深圳市政府有关股东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股份转让协议。 5月20日,新桥在美国德克萨斯州法院对潜在对手、台湾地区最大的私有银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提起诉讼,指责该银行“干扰了深发展与其达成的独家协议”,并指责该银行的行为“导致深发展在5月12日宣布终止同新桥资本签署的管理协议”。新桥表示,他们2月份得知,“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在和深发展谈判收购股权。 本刊授权新浪网独家发布,未经《南风窗》同意任何报刊及网站不得转载,本刊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如需转载,请与南风窗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