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0月将受理投资移民申请 计划不包括内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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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22:25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9月30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30日宣布,从10月27日起,特区政府开始接受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申请。 特区政府保安局副秘书长黄伟纶表示,这项计划适用于外国籍人士;澳门特区居民;中国籍并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无国籍但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文件的人士;以及台湾居民。由于内地实施外汇管制,所以新政策现阶段 这项计划旨在吸引资本投资者,即有财力在香港作相当投资,但无意亲自经营业务的人士来港。凡拥有净值不少于650万港元资产,投资于获准投资资产类别的人士,可申请以资本投资者身份来港定居。 据介绍,目前获准投资资产类别有两种,包括房地产和金融资产,房地产指香港的商用、工业或住宅楼宇,包括土地和楼花。金融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存款证、后偿债项,以及投资基金。资本投资者可投资于一种或混合投资于两种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政府方面称,投资者在向入境处处长提交申请前的6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处长原则上批准后的6个月内所作的获许投资,均可被计算在计划要求的650万港元的投资内。成功申请者,可带同配偶及未满18岁的受养未婚子女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在通常居港连续7年后,他们可依法申请居港权。(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