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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女人》是非扩大化 相关媒体可能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23:3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中国网报道,颇受社会关注的著名画家应天齐起诉全国人大代表、著名黄梅戏演员韩再芬名誉侵权一案,近期出现富有戏剧性的发展:

  一方面,韩再芬否认自己公开宣读发言稿接受记者采访引起众多媒体刊登侵害应天齐名誉的言语所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另一方面,傲雪寒梅再芬芳网站的站长娟子已被应天齐告上法庭,而最早对应、韩纠纷进行报道的另几家报刊也有可能被一并推上此案的被告席。

  此案的原告著名画家应天齐教授日前说:由于韩再芬说她从未同意任何人将她在北京和黄山宣读的发言稿《〈徽州女人〉的往事与今天——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与我的心里话》(以下简称《心里话》)刊出,媒体对此事的报道系记者个人采写,其报道内容与责任与她本人无关。为了锁定名誉侵权的责任所在,他个人不排除将这些媒体告上法庭的可能。

  应天齐出示了一份2003年7月20日韩再芬亲笔签名确认的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提交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复印件,上面写着这样的话:“(1)2002年9月25日,申请人在安徽省休宁县古城岩的确作了题为《心里话》的说明。会后,也确曾遗失了讲话稿;(2)2002年10月10日,申请人在北京长富宫饭店虽然作了类似于《心里话》的说明,但并未散发讲话稿,也未同意任何人将申请人的讲话内容刊出。”

  所谓“申请人”,即该案被告韩再芬。《申请书》直接点出了全国三家报纸和两家网站的名字,称《黄山广播电视报》、《北京晚报》和《中国青年报》的相关报道系“作者自己采写”,“并未直接引用《心里话》的内容”,因而其“报道内容及相关责任与申请人(韩再芬)无关”。至于两家网站,《申请书》称,www.hanzaifen.com网页并非韩再芬所设(韩再芬称自己在收到本案起诉书后才知晓有该网页),“申请人既未同意也未曾默许该网站发表《心里话》。因此该网页的发文行为及该网页的其他行为与申请人(韩再芬)无关”。另一家网站同此。

  关于这份《申请书》的来源,应天齐说这是深圳市福田区法院移交给他的。应天齐坦言:“对此《申请书》的真实性将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据应天齐介绍:他于今年5月上旬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状,状告韩再芬侵害他的名誉权。此事媒体已有大量报道。从媒体的报道情况来看,这一官司的关键似乎在于:一、韩再芬公开发表的言论和行为是否构成对应天齐名誉侵权?二、韩再芬否定从画到剧的创作过程是否成立?三、应天齐及《西递村版画》在《徽州女人》一剧中是否具有自己的地位和作用?

  应天齐说,《徽州女人》一剧的创作肇始于他创作的西递村版画,使用“从画到剧”的创意和版画的舞台美术,是他和安庆市政府領导下的《徽州女人》文化工作室签定的合同中明确規定的,也是该剧创作过程中的事实存在,韩再芬过去一直在多种场合和媒体多次宣传这一事实,並以“依画作剧”作为该剧“卖奌”频繁接受采访,用西递村版画舞台美术的演出持续四年,演出70余场,获多項大奖,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去年9月,韩再芬突然在黄山市的一个公开场合发表了一篇题为《〈徽州女人〉的往事与今天——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与我的心里话》的发言,完全否定了合同中規定的《徽州女人》一剧“从画到剧”一说,指应天齐的版画与戏剧毫无关系,还指责应天齐“不断的写文章,进行自我炒作”,“暴露出一些比较低劣的行为”;“小人得志的爆发心态导致他无比張狂,到了不可救药的可笑地步”。此后,韩再芬在北京长富宫饭店又公开发表了类似的演讲。对此,韩再芬对一些记者承认属实,但她在《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中又说,她在安徽休宁县古城岩所作的《心里话》的说明“只是内容真实的合理澄清”,並且讲话稿已遗失,因此,她“不承认”她宣读的《心里话》构成对应天齐“的名誉侵权”。

  应天齐说,《徽州女人》这出戏是政府行为,也是集体创作的成果,他参与创作是与安庆市“《徽州女人》文化工作室”签订了合同的。他向笔者出示了这份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名称为:“关于聘请应天齐教授出任大型黄梅戏《徽州女人》创意策划及美术顾问的合同书”。合同书甲方为“《徽州女人》文化工作室”,时间为1999年2月。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应天齐西递村系列版画为视觉切入奌,在舞台上呈現一个哀婉动人的爱情故事,并以西递村版画作舞台美术”。应天齐还出示了一份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来的“感谢信”,信中写道:“应天齐教授在1998—1999年期间,受聘于我市黄梅戏《徽州女人》工作室,担任创意、策划和美术顾问”。

  面对目前各种说法,应天齐认为,“最有力而最有效的说法应当是这份合同,合作是一种相互承诺,谁也不应当违背合同的约定,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应天齐还出示了十余盘录音磁带,这是他与当时的主创人员在一起讨论《徽州女人》剧本创作的现场录音,包括当时编剧、导演面对他的西递村系列版画,探讨剧本情节寻找戏剧冲突的现场录音。在这些录音带中,可听到韩再芬朗读当时她自己写的一篇文章《我和徽州女人》。在这段录音中,她说道:“有一天,我拨通了应天齐的电话,我在电话里说,‘能不能在你西递作品的艺术气氛中展现一个徽州戏剧故事’?真没有想到,他竟然果断地说‘可以’。放下电话我愣了半天,真的!如何去做,我心里一点没底。”

  应天齐一再强调:“如果产生状告媒体的情形,那也是迫于无奈,因为韩再芬说她不负责任,既然她不负责任,那总得有人负责任吧?是不是媒体要承担起这个法律责任呢?如果那些记者采访了她,同时也来采访我,他们也许就不会那么写了,也许会将双方提供的情况同时刊出,或后续刊出,也就不会酿成今天的后果。”

  据应天齐介绍,2002年10月10日,《黄山广播电视报》第13版“特别关注”栏目中以整版的专访形式刊出《韩再芬:款款而行的“徽州女人”》一文,文中最后一部分对韩再芬的《心里话》一文作了节选式的报道。2002年10月25日,《北京晚报》刊登了《高新技术包装新〈徽州女人〉》一文,该文转载和报道了《心里话》一文中部分贬低应天齐名誉和人品的言论。2002年11月2日,《中国青年报》以《〈徽州女人〉是非多》一文报道了韩再芬《心里话》中部分贬低应天齐名誉和人格的言论。2003年3月1日,应天齐发现www.hanzaifen.com网页的特别推荐栏中刊登了韩再芬写的《心里话》全文;同时,该网页的寒梅论坛上出现了大量带侮辱性的污言秽语,对他的人身、人品和名誉进行攻击。2003年5月下旬,《心里话》一文又在www.huangmeixi.com.cn网页上刊登,且再次引起名为“真闲人”、“正义者”的网友对应进行谩骂、侮辱。

  应天齐特别针对“傲雪寒梅再芬芳”网站指出,他状告该网站站长娟子,也是迫不得已。该网站曾将《心里话》一文挂在网上达数月之久,产生广泛影响。韩再芬在今年7月20日向法院递交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中说:她是“收到本案起诉书后才知晓有该网页”。

  “但事实究竟如何呢?”应天齐出示了一份下载网页的打印件(此打印件已经过有关部门的公证),原来是新华社记者在今年3月8日对韩再芬所作的一次访谈,标题是:“特邀嘉宾:著名黄梅戏演员韩再芬访谈主题:我国传统戏曲现状以及今后发展趋势”。文中有这样的表述:

  “主持人:‘我知道你有一个个人的网站,名字叫傲雪寒梅再芬芳……’

  韩再芬:‘我在不经意当中找到了这个网页,我说我什么时候有这么一个网页了,我后来发现,是上海的一个大学生,由于他喜欢黄梅戏,喜欢韩再芬,他自己不声不响建立了这个网站,这个网站云集了很多关心黄梅戏发展的青年大学生,我发现了以后非常感动。’

  韩再芬:‘我也尝试跟他们进行一些交流……’

  应天齐称,“韩再芬在递交法庭的申请书上说话仍然如此随意”,这是他锁定娟子状告其侵权的原由。

  笔者就《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内容电话采访了韩再芬。韩再芬只说了一句“这事很无聊”,便不愿多说,只是客气地让笔者去问她的律师于先生。因此笔者又电话采访了于律师。于律师证实:他们正在争取将官司由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转移到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或安徽省休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但对于笔者所提《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上的说法,他却没有正面回答问题,仅谨慎而委婉地表示,他认为记者的职业习惯不像他们这些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那样严谨,“可能”对事情的概括和表述与当事人的实际想法有出入。至于是该韩再芬负责任,还是记者负责任的问题,于律师说:“责任问题怎么划分,最后要由法院决定。”

  笔者又分别电话采访了当时采写报道韩再芬《心里话》的《北京晚报》的记者满岩和《中国青年报》的记者陈娉舒。两位记者尽管对自己可能成为被告感到诧异和无奈,但也都表示了不屑。她们告诉笔者,她们都参加了在北京长富宫饭店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亲耳听到了韩再芬的演讲。她们报道的内容,包括韩再芬贬损应天齐的话,“都是韩再芬说的”,而不是记者们自己杜撰的。关于这一点,两位记者都表示,当时有很多记者在场,很多人可以证明。满岩说,她还拿到了韩再芬的演讲文字稿。笔者将韩再芬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内容告诉两位记者,她们都表现出诧异和不解。陈娉舒记者对以上陈述表示:“这都是事实,我没想攻击韩再芬,也没想攻击应天齐……没什么可担心的,也没什么可道歉的,因为这都是事实嘛!”对于韩再芬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提交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里的说法,她说:“韩再芬如果真的是这样说,我对韩再芬只能是苦笑了。这样一个有名的艺术家,最后竟这样说……她这样的说法在新闻逻辑上就有问题了,什么叫‘没有完全引用《心里话》的原话内容’?什么叫‘完全是由中青报记者自己采写的’?我是根据什么写的?是根据一个受众很广的北京媒体见面会。我们当然要保留我们的宝贵的版面,来报道这个小事,没有必要去引用她的全文。”

  陈记者还说:“我觉得,如果两方在吵架,结果让大伙听到的,总是一方的声音,没有另外一方,我确实觉得有些偏颇了。”

  笔者与同样发表过《心里话》部分内容的《新安晚报》、《黄山广播电视报》的记者联系不上,曾与傲雪寒梅再芬芳网站的站长娟子联系多次,但她的手机一直没人接听。

  近些年来,媒体惹上官司的消息时有所闻。记者们在涉及人事纠纷的报道时应该怎样做?怎样才能在职业行为中避免卷入纠纷呢?笔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教授赵赜先生。

  赵教授说,记者号称“无冕之王”,并不是因为他们有版面,或者是有权力决定发表什么不发什么,而是因为他们代表了社会的良心,他们肩负着追求社会公正的责任。因此,记者除了要做到客观和真实报道以外,同时还应谨慎从事。在涉及批评、攻击性的言论或者可能对某一方造成困扰、伤害等情况时,不能人家说什么,记者就写什么,而应根据自己的原则作选择、作取舍,一定要谨慎小心。如果确有新闻价值,当然可以据实报道,但要掌握尺度,尽可能向当事人各方求证;同时要尽力做到平衡,可通过后续报道等方式,让被批评的一方有机会申诉,要让不同的声音出现。这是记者的责任和义务。

  他指出,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媒体都在走市场化的道路,越是在这种情况下,就越是要狠抓记者的纪律约束和职业道德教育,绝不能让某些人把媒体变成为个人谋私利的工具,或者让媒体沦落为一些人中伤别人、泄私愤的工具。

  就在笔者采写这篇稿件期间,也就是韩再芬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否认自己对众多媒体刊登出贬损应天齐的言语负有责任之后,2003年9月9日的安徽省《新安晚报》又用了一个整版的篇幅,发表了张万金撰写的长文《走近徽州女人》,该文依然用较大篇幅写了韩再芬在《心里话》中写的那些内容。文中写道:“韩再芬向记者说起了一段关于《徽州女人》一些鲜为人知的故事与她的心里话。”

  看来,《徽州女人》的是是非非一时还难以了结。至于这起官司最终会怎样发展,几家媒体会不会坐上被告席,让我们拭目以待。(来源:中国网,作者: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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