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办法》明年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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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01:42 重庆晚报 | |
新华社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30日颁布《工伤认定办法》。 根据这个办法,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时限为1年。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认定办法》将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