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两公司侵犯著作权和邻接权 歌手杨坤索赔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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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08:38 新华网 | |
日前,歌坛新锐杨坤以河南先达光碟有限公司和北京永盛世纪音像中心114分店侵犯其著作权和邻接权为由,将对方告到法庭,索赔20余万元。目前,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杨坤起诉称,由河南先达光碟有限公司生产加工,北京永盛世纪音像中心114分店销售的“亚洲新锐 魅力超越国界杨坤无所谓”的VCD光盘中,收录了由他作曲及他单独或与 杨坤认为,两被告未经其许可,以盈利为目的,大量复制、发行和销售收录由其创作并表演的曲目的光盘,侵犯了其作为词曲作者的著作权、作为表演者的邻接权,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杨坤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0余万元。(记者/颜斐)(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