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虚拟财产算不算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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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10:05 温州都市报 | |
吴祖坚 本报讯昨日,网络游戏“传奇”玩家陈先生来电称,他的一套价值万元人民币的传奇道具“失窃”,警方无法立案处理。据了解,近来像陈先生这样在网络虚拟世界里,丢失QQ号码、“银子”和游戏道具等虚拟财产的人数日益增多,因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保护此类虚拟财产。 陈先生称,前不久,他突然发觉价值9000元的“传奇”游戏道具“传送戒指”和价值3000元的“记忆套”等被盗。一周后,他和朋友在温州火车站附近抓获“盗窃”嫌疑人王某,并向派出所报案。辖区派出所认为此事难以立案,移交鹿城公安分局处理。 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称,玩家账号被盗按照互联网管理规定,可对盗者进行处罚,但在《刑法》里还没有相关的规定。 温师院政治经济系讲师周铁军认为,这些虚拟财产的评估目前并没有一定标准,它们也还没成为大家观念中的现实财产,因此很难构成现实中的盗窃罪。 但也有律师认为,在不少网络游戏里,虚拟货币和人民币有的已经有了相对稳定的“汇率”,盗窃的虽是网络上虚拟的东西,但这些虚拟的东西有的也是用现金换来的,而且他们盗窃号码的目的就是为了换取现金,所以这种行为应该算盗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