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女书”遭遇商标抢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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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10:16 东方网-文汇报 | ||||||||||
由于抢注合法,女书发源地湖南江永县只能寄希望于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记者在长沙市拐弯抹角找到夏鸽燕和她的公司——湘土文化工贸公司,只见拥挤的办公室里摆满了各式小工艺品。夏鸽燕告诉记者,今年1月14日,她直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办理“女书”商标注册手续,2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就此下发了《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现在时间已经过了半年多,这些申请注册项目很快就要进入公告期了”。 夏鸽燕告诉记者,女书是全世界唯一属于女人的文字和文化现象,于是她想到了开发与女书有关的产品,想到了注册“女书”商标。夏鸽燕此次花费数万元申请注册的“女书”商标共有19个类别、100多个项目,几乎囊括了所有的女人用品,包括内衣、袜子、女人抽的香烟、美容院、咖啡屋、餐馆、宾馆等。夏鸽燕说:“考虑到有个‘女’字在里边,所以把女人用的产品和相关产业结合起来抢注这一商标。” “女书”商标被抢注的消息在其发源地江永县掀起轩然大波。该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肖萍说,县里已经打电话给湘土文化工贸公司进行口头交涉,指出女书是江永县的无形资产,应该由江永注册商标。夏鸽燕说:“我们是依法注册,合理合法,否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肯定要驳回来的。” 外国公司两年前已抢注 肖萍告诉记者,女书不仅是一种文字,更是一种地域文化现象,它应该与地方的人文、地理环境和民俗、民风紧密联系。因此,在江永,女书才具有生命力,才具有真正的文化价值。 然而让人震惊的是,夏鸽燕还不是第一个注册“女书”商标的人。早在两年前,“女书”两个字已经被一家外国公司抢注为化妆品商标了。 记者在一张“商标查询单”上看到,一家名为“兰瑟瑞克”的外国公司已经注册了“女书”商标的所有化妆品。记者看到,这个商标早在2001年3月22日就注册成功了。湖南省正邦商标事务所商标代理人章莹介绍说,这个商标后来又转让给德国的一家公司了。 夏鸽燕告诉记者,她最初想到的也是注册“女书”化妆品商标,结果在湖南省工商局一查询,发现已经被外国公司注册,他们感到十分震惊。她说:“自己民族的东西没有受到重视和保护,却被外国人捷足先登了。我们立即有了一种紧迫感。好在外国公司只注册了化妆品,于是我们毫不犹豫地赶赴北京抢注其他类别。” 湖南省正邦商标事务所章莹说,虽然夏鸽燕的商标注册还没有最后成功,但由于已经有“女书”商标注册成功的例子,这对江永县来说,要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最终赢得商标局的裁决又增加了一些难度。 江永县无奈等待公告期 “女书”商标被抢先申请注册后,江永县顿时显得十分被动。湖南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副处长肖树志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国家对商标的注册已经放开了,任何个人或公司都可以依据商标法进行注册,整个注册需要17至18个月。如果有人认为不妥,可以在公告期内依据商标法提出异议,由商标局裁决。 今年6月,江永县采取补救措施,紧急注册了“永明女书”7个类别、80个项目的商标,包括旅游、教育、工艺品、餐馆、食品等。江永县原名永明县,1956年改成现名至今。考虑到商标法有关县级以上区划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等规定,江永县最后选择“永明女书”四个字。 湖南省正邦商标事务所章莹告诉记者,一般商标提出申请大概一年时间后进入公告期,公告期为3个月。在这期间任何相关权利人都可以提出异议,举证并列出异议理由。不管异议是否成立,商标局都得受理,然后进入异议程序。异议期内由商标局裁定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如果成立,则驳回原来的注册申请;如果不成立,则维持原来的注册,发放《商标注册证》。一旦发证,商标就受到法律保护。 因此,对于江永县来说,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莫要责难“抢注”者 抢注商标对女书文化的抢救、保护和弘扬未尝不是件好事 抢注商标实在算不上什么新鲜事了。“抢注”似乎是一个接近贬义的词语,因此在以往几乎所有的商标抢注中,人们的道德评判与法律规则之间总是存在一定间隙,被抢注者往往被认为是吃亏者而受到同情和道义上的支持。 当然,此次抢注“女书”商标也不例外。江永县委、县政府表示出强烈的不满和抗议,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光有情绪上的不满和抗议是不够的,湖南的“橘子洲头”、赵本山的“刘老根”等,都被别人抢注了商标,哪一次不是让人扼腕叹息?但是,注册商标毕竟是一项法律规则,仅凭感情用事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 江永女书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遗产,显然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但是将近20年来,没有人想到商标注册。女书产生在江永县,这是上天对江永的恩赐,可他们为什么没有在保护、研究的同时更好地开发利用,让其生成有形的价值呢?应该说江永县在观念、意识上有落后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讲,抢注商标对女书文化的抢救、保护和弘扬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保护自己的无形资产,就像用保险柜将自己的大叠钞票锁起来一样,“商标”是一种很好的工具,这也是“商标”存在的根本理由。在商业社会,抽象的一个符号或许就是一笔让人意想不到的庞大财富,作为市场竞争的领域之一,无形资产的竞争、品牌的竞争、商标的竞争已经日趋激烈。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去责难那些商标抢注者,如果他们是在法律框架内行事的话。因为这是他们正常的市场行为——利益驱动和市场牵引下的理性的行为。 但是对于恶意抢注者,全社会都有责任去谴责、讨伐甚至诉诸法律。1998年,一家公司抢注过一批“已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其中既有“长虹”、“熊猫”等驰名商标,也有“双鹿”、“水仙”等知名商标。可是这家公司注册商标后,却明码标价进行转让,从中牟取不义之财。这种行为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恶意注册,最后依法撤销了其用不正当手段注册的67件商标。这是恶意抢注者应有的惩罚,值得拍手称快。 新闻背景 女书:神秘的女性文字 女书是在湖南江永瑶族自治县及其毗邻的道县、江华和广西部分地区出现过的一种只在妇女中流行、传承的神秘文字。它造型奇特,近2000个符码,只有点、竖、斜、弧四种笔画,书写呈长菱形,可采用当地方言土语吟咏。 女书是目前人类所发现的唯一一种女性文字,是中华民族珍贵的古老文化遗产。旧时当地不少才情女子采用这种男人不识的“蚊形字”互通心迹,诉说衷肠,将其刺绣、刻划、戳印、书写于纸扇巾帕之上,传记婚姻家庭、社会交往、幽怨私情、乡里逸闻、歌谣谜语,也编译汉文唱本。主人去世后,它们多作为殉葬品焚化或掩埋,只有寥寥少数作为纪念品珍藏保留,因此民间遗存极少。 目前搜集到的近20万字的女书作品,绝大部分为歌体,其载体分纸、书、扇、巾四大类,无论哪种承载方式都十分讲究形式美。女书的使用和传承也很特殊,仅限于在妇女中流传,老传少,母传女,或由亲密的结拜姊妹教习。 女书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公之于世以来,引起了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先后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大学等10多所高等院校的众多学者、教授开展了专题考察研究,成立了女书研究中心,设立了女书文化展馆。 一些学者认为,女书作为一种丰富的民俗文化现象,无疑形成于十分特殊复杂的文化土壤。当地汉族瑶族杂居,楚风瑶俗交错,古为楚越文化拉锯之地,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更迭,对女书的考察研究,应更多置入这种多元文化状态背景。 (本栏稿件均据新华社长沙9月30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