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拦路强奸五名幼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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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10:19 南方都市报 | |
半年拦路强奸五名幼女 疑犯全木新在珠海一审被判处死刑 本报讯(记者黄殿晶 通讯员任慧娟)昨天上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刑事犯罪分子,其中强奸犯罪嫌疑人全木新在半年多的时间里,竟然对5名9至13岁的女学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全木新,男,1982年4月6日出生,汉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据指控,全木新于去年3月1日至10月16日期间,在珠海市斗门区、金湾区通过拦路截停骑自行车的女学生等方式,分别强奸5名9至13岁的学生,并对2名学生实施抢劫。 珠海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全木新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