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城市读书可分期缴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10:21 南方都市报 | |
农民工子女城市读书可分期缴费 国务院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有关规定 据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 《意见》要求: 城市就读 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农民工务工所在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 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指导和督促中小学认真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 要安排必要的保障经费,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要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制订分期收取费用的办法。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 返乡就读 禁止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外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返回原籍就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时禁止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