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航行船舶靠右航行 违反规定将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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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11:22 新华网 | |
: 新华网北京10月1日电(记者林红梅)根据10月1日起实施的《长江三峡库区船舶定线制规定(试行)》:船舶在三峡航行时,如果违反靠右航行规则,将由海事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说,未按规定航路航行的船舶与按规定航路航行的船舶发生碰撞事故,前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违反规定进入控制航段的船舶与按规定航行的船舶发生碰撞事故,前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船舶未按规定主动避让他船,导致发生碰撞事故的,应负主要或全部责任;船舶违反规定停泊,导致碰撞事故,应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