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河道采砂“十一”不会开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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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11:31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10月1日电(郭嘉轩周长征)针对近日社会上广为流传的“长江采砂禁令将在10月1日全部解除”的说法,长江水利委员会日前发布消息:尽管禁采令即将到期,但由于各地解禁条件不完全具备,10月1日以后,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将继续全线禁采。 2000年,鉴于长江中下游河道乱采滥挖江砂的现象十分猖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省人民政府相继颁布了长江河道禁采令。在今年10月1日后,四省“禁采令”相继到期。 针对这一情况,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沈泰明确表示:目前沿江四省一些地区离采砂解禁要求还有相当距离。有的省还没有成立统一的采砂行政主管部门,或部门成立了却没有统一的管理职能;省际间的管理协调以及省内水利部门与相关部门的管理协调还需进一步落实。因而,长江河道采砂解禁应慎重、稳妥,对规划确定的可采区,条件成熟一个,解禁一个;没有做好解禁各项准备工作的,一律不解禁。具体解禁时间,要等沿江各地的解禁准备工作验收合格后,由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局长吴志广告诉记者,国庆节期间,长江水利委员会将会同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省联合开展禁采执法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偷采江砂行为。所有准备国庆节期间开采江砂的船只,仍会被视为非法偷采江砂船只,依法受到严处。(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