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遇真宫失火案二审 罪名改为过失损毁文物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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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13:44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 通讯员李立功、王天罡报道:昨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武当山遇真宫失火案二审落槌,上诉人周晋波、杨峡林分别被湖北十堰市中级法院以过失损毁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六个月。 周、杨一审分别被丹江口市法院以失火罪判刑五年半和四年半,二人提出上诉。十堰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学员杨峡林受学校安排于2003年1月15日,住到武当山遇真宫大殿东 当月18日晚7时许,杨为写贺年卡,又将灯泡移挂至床架扶梯内侧。当晚学校又安排教练周晋波住进该房,他未将灯泡移至正确位置就继续使用,结果导致19日晚该厢房起火,并导致大殿焚毁,造成经济损失65万余元。 二审认为,原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上诉人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应当以过失损毁文物罪定罪处罚,且二人均有自首行为,遂对一审进行了改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