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企业职工货币化分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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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20:19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扬)本报上周刊发了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房补方案后,许多企业职工来电询问企业职工房补怎么办?记者昨天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本市企业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可以通过5条渠道来解决。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政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特别是要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指有售房款结余,有土地补偿资金,有营利或 截至今年6月底,在市房改办指导下,本市已有76家企业出台了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41200多名职工累计发放了40多亿元住房补贴。这些企业单位在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中,创造了5种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形式。第一种,房价收入比低于4倍的企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不给职工发住房补贴,原承租的公有住房一律按市场价购买,甚至将职工原承租房在单位内部拍卖。 第二种,按级别职称工龄等因素给职工发住房补贴,由职工自由选择购买商品房或按市场价购买已承租的公有住房。 第三种,实行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相结合。有的单位对老职工实行一次性住房补贴,对新职工实行按月补贴,根据级别不同,职工月住房补贴额从396元到792元不等。职工现住公有住房面积的核定,根据住房所处位置的不同,用系数作了调整,方案设计更为合理。 第四种,比照机关货币化办法,制定企业货币化方案。有的单位按标准工资的66%发住房补贴,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一次结清。 第五种,采取补充公积金的形式为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有的单位对无房新职工按月工资总和的10%为职工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职工上一年社会保险基数的30%为无房职工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