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华网9月27日电 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研究生入学管理委员会(GMAC)起诉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侵犯著作权及商标权纠纷一案,9月27日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判令新东方学校立即停止侵犯原告TOEFL、GRE、GMAT(其文字作为商标在我国核准注册)考试试题著作权的行为,并将所有的侵权资料和印制侵权资料的软片交法院销毁;立即停止侵犯ETS、GMAC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在《法制日报》上向原告ETS、GMAC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影响;由新东方学校赔偿原告ETS经济损失人民币89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人民币953000元,赔偿原告GMAC经济损失人民币41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人民币63000元。赔偿数额总计达人民币1000余万元。 1997年1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新东方学校擅自复制ETS、GMAC考试试题的行为进行稽查,此后,新东方学校出具保证书承认其侵犯了ETS、GMAC的著作权。 2000年,ETS、GMAC委托他人在新东方学校购买了“TOEFL系列教材”、“GRE系列教材”、“GMAT系列教材”。经对比:TOEFL、GRE、GMAT教材中被控侵权部分的内容与相关的考试试题内容一致。在上述被控侵权出版物的封面均用醒目的字样标明“TOE?鄄FL”、“GRE”、“GMAT”字样。于是,美国ETS、GMAC以其侵犯著作权及商标权为由,将新东方学校告上法院。 宣判后,新东方学校的代理人表示,将与当事人新东方学校商量后决定是否提起上诉。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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