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农民工将接受岗位培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2日02:31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 新华社1日受权全文播发《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 培训规划分为规划制定背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培训的目标和任务、推进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措施四部分,对农民工培训规划作出了具体规定。 目前,在9000多万名跨地区进城务工的农民中,有相当数量的人员没有稳定的职业和居所。在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在2001年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只占18.6%。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新兴产业的兴起,缺乏转岗就业技能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难度越来越大。农民工素质亟待提高。 规划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农民工培训计划的落实,保证培训经费的及时到位,加强对政府扶持项目的评估。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工单位要加强监督和规范,防止借培训之名,对农民工乱收费,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到2010年2亿多农民受益 从2003年到2010年,我国将陆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亿多名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 《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提出了农民工培训的具体目标:2003年到2005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00万名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的5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5000万名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2006年至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5000万名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30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亿多名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 规划提出,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制定有效的农民工培训激励政策,鼓励农民工主动参加培训,鼓励用人单位主动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鼓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同时,要加大培训投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逐步形成“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 培训经费可列入用人单位成本 《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规定,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1.5%比例提取,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 家政和餐饮将成培训重点 今后,我国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将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当前的培训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