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播发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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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3日05:45 深圳商报 | |
新华社播发《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 2亿农民工将接受岗位培训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新华社1日受权全文播发了由农业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财政部制定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培训规划分为 目前,在我国的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新兴产业的兴起,缺乏转岗就业技能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难度越来越大。 《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指出,我国是人口大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任务非常艰巨。目前,我国农村有1.5亿名富余劳动力,每年还要新增600万名农村劳动力。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缺乏劳动技能,严重影响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使其难以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资料显示,在9000多万名跨地区进城务工的农民中,有相当数量的人员没有稳定的职业和居所。在2001年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只占18.6%,农民工素质亟待提高。2亿多农民工将接受培训从2003年到2010年,我国将陆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亿多名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提出了农民工培训的具体目标:2003年到2005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00万名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的5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5000万名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2006年至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5000万名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30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亿多名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家政、餐饮等是培训重点 今后,我国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将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当前的培训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 《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指出,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由各类教育机构、行业和用人单位开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一些具有特色的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具备相应条件并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参加培训可获补贴或奖励 为了鼓励农民工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可获得补贴或奖励。 《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指出,农民工可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任何单位不得强制农民工参加收费鉴定,鉴定机构要视情况适当降低鉴定收费标准。经费列入用人单位成本 为鼓励用人单位主动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农民工培训经费可列入用人单位的成本。 《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规定,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1.5%比例提取,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培训列入政府考核内容 农民工培训工作将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 《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指出,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政策措施。同时,规划还要求建立农民工培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