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立法规范市场开办 违者将处万元以下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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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3日06:32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吴志远通讯员余桃仙实习生李时新报道:针对武汉市各类市场多且滥的现状,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已经通过一项新的条例,来对此进行规范。 日前,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武汉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市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市场名称应当符合市场特点。未经核准不得擅自使用‘市场’字样。”对于市场开办者未经核准擅自使用“市场”字样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