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签订行政协议互认高等教育学位和文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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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3日07:24 楚天金报 | |
据新华社电中国教育部部长周济与法国青年、国民教育和研究部长吕克·费里9月30日在巴黎签署了中法高等教育学位和文凭互认行政协议。 根据协议,中法同意互相对等承认对方高等教育法定的各种学历、学位和毕业文凭,为两国学生进入对方高等院校学习,并在良好条件下继续学业提供方便。协议说,双方除在高等教育领域进一步加强多方面合作外,还就联合培养两国博士生一事达成了共识,并制定 周济在签字仪式后对新华社记者说,这是继德国和英国之后,中国与第三个欧洲国家签订的对等互认高等学历的协议。这说明随着中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已经得到越来越多发达国家的承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