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信用档案”要对贫困生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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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3日11:03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刘吉涛 新华社消息,9月29日,国内首份“大学生信用档案”在上海大学建立。档案涵盖大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学费交纳情况、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以及教育助学贷款偿还情况、学生信用卡使用情况等,将纳入整个上海市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体系。 为大学生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无论对学生本人、对学校、还是对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都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从信用档案的具体内容来看,笔者担心对贫困学生有失公平。 在“学费交纳情况以及教育助学贷款偿还情况”这两项内容的信用考核中,贫困学生肯定处于较差的等次。贫困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决定了他们在学费交纳方面会有困难,要么根本交不起,要么拖延交纳。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信用考核,对贫困学生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同时,把“教育助学贷款偿还情况”作为在校大学生的一项信用考核内容也是十分不适当的。贫困学生靠贷款交学费,本身就证明了其家庭经济实力较差,上学期间大多没有能力偿还助学贷款,而要等到毕业工作之后。 超越了贫困学生的实际能力对其进行信用考核,将使贫困学生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没有好的信用等级,将长期影响就业、工作甚至生活。如果个人信用考核方式不对他们加以特别区分,让所有的学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这对他们是非常不公平的,因为他们是光着脚和一群穿鞋子的人比赛,在起点上就输了。 信用,是在有能力办到又承诺办到的前提下产生的。让一个没有能力的人去办客观上他不可能办到的事,并借此来考察他的信用状况,这样的办法显然是不科学的。因此,高校在为学生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时,万万不能搞一刀切,要充分注意保护弱者的利益,保障他们享有程度相当的公平。(作者系山东法学工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