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开展向李元龙同志学习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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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3日12:41 扬子晚报 | |
10月1日晚,省委召开常委会,听取由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南京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调查组对李元龙同志先进事迹的汇报,讨论通过了《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开展向李元龙同志学习的决定》。 李元龙同志生前是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大泉村党支部书记。1999年3月任职以来,他以发展经济、富裕百姓为己任,带领全村干部群众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使得一个曾经远近闻 决定指出,李元龙同志是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他的事迹蕴伟大于平凡之中,可贵可敬、可信可亲,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立党为公、一心为民的优秀品质,体现了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发展经济、善待百姓的精神追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向李元龙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团结群众,艰苦创业,发展经济,致富百姓,做发展的带头人;学习他把村民当亲人,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做群众的贴心人;学习他忠实履行职责,讲究工作方法,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执行人;学习他严于律己,无私奉献,做廉洁奉公的清白人。 决定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李元龙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生动教材,把开展向李元龙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实际步骤,作出专门安排,并同学习宣传本地区本单位的先进典型相结合。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李元龙同志为榜样,聚精会神谋发展,全心全意为百姓,身体力行“三个代表”,以实实在在的政绩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李元龙同志的先进事迹,报道各地学习活动的好做法,为实现“两个率先”营造团结奋进、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金伟忻)(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