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行政审批三天不办结视为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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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3日15: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10月3日电(芮芬)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国庆节前联合作出《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的决定》,其中最大的“亮点”是行政默认制度。《决定》规定,投资审批代办机构接到投资报批材料后,应立即按审批内容分送有关部门,变“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有关部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返回投资代办机构,未按时返回的视为同意。 《决定》对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收费制度、加强信誉建设,以及规范法制环境等共25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内蒙古投资兴业。(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