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约定消费"小心优惠落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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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3日16: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目前,一些服务行业,像宾馆、健身、美容、洗染等,以发行“消费卡”、“会员卡”、“优惠卡”、“金银卡”、“套票”等方式招揽客户。这种先付款后服务的“约定消费”,本是件双赢的好事,但由于个别商家不正当操作,使消费者面临一定的风险。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约定消费”存在五类风险: 一是中止消费退款难,消费者一旦提出中止消费,经营者往往以违约为由拒绝退还余款; 二是信誉质量保证难,服务人员经常不按约定的时间到位,服务水平也差强人意; 三是虚假承诺兑现难,一些商家否认曾作出的承诺,甚至拒绝继续提供服务; 四是企业变更履约难,有些商家的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更,便拒绝对过去的会员提供约定服务; 五是携款逃逸追偿难,一些商家突然人去楼空,消费者的预交钱款便从此无处追偿。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就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约定消费”应当注意四个问题: 一是对长期或高额回报保持警惕,服务期限越长,回报数额越高,往往风险越大; 二是注重商家信誉,对规模较小、经营和管理状况不佳、开业时间较短或未能证明其合法资格的商家推出的约定服务,要慎重选择; 三是掌握约定消费的期限、价格、质量、管理等条款的文字凭证,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四是一旦选择了某一种约定服务,应按照约定条款及时消费,并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投诉。(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