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曾为我市的劳务输出发挥龙头作用的12家外派劳务输出机构,如今只剩1家。昨日,市就业局表示,外派劳务输出机构纷纷关门这一现象值得深思。 据介绍,我市拥有1342万的农村劳动力,其中富余劳动力995万。从1994年起,我市在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珠海等城市先后设立外派劳务输出工作机构12个,每年大约能输出20至3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占我市当时输出量的五分之一。 当时,外派机构经费主要来源于为民工办证时收取的手续费用。现在,政府取消了部分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外派机构在办理相关手续、证件时,只能收取2元的工本费。由于缺乏足够的稳定收入,外派机构难以维持。据透露,原来设在外省市的劳务输出机构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市劳动局委托市人民政府驻外省市的政府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兼职,二是劳动局内部的工作人员。劳动局有关人士介绍说,禁止收费后,外派机构从12家锐减到了1家。目前,这仅存的1家也难以为继。 “然而,设立外派劳务输出机构相当必要,能带动劳务输出的有序化、规范化、产业化发展,保护民工合法权益。”市就业局有关人士称,这些机构费用不多,每个机构一般只有2至3人,每个公务员年工资2.5万元左右,再加上机构的房租、办公等费用,每个机构每年所需经费不过10多万元。 目前,外出务工收入已经占农民年纯收入的三分之一,仅2001年劳务创收就达141.6亿元。我市还有458万农村剩余劳动力亟待转移和输出,政府引导和服务劳务输出的任务还相当繁重。因此,外派劳务输出机构的命运值得有关部门关注和深思。 另一方面,政府取消不合理的政策性收费后,外派劳务输出机构就面临困境,这是否意味着这些机构过去只是靠不合理的政策吃饭呢?重庆有着近千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外派劳务机构应有极大的市场空间。现在处境艰难,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外派劳务机构过去的功能定位出了问题。如果这些机构只是靠为民工办理务工证收取费用,随着政策变化,其生存困难当是十分自然的事。劳务输出机构若能成为为民工开拓业务、维护权益的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肯定不会有生存危机。这也值得劳动部门和外派劳务输出机构深思。记者 雷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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