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 记者26日得到最新消息,早在2003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已在牵头制定针对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已将草案发给部分省高级人民法院征求意见。 9月24日,记者见到一份出自江苏省高院行政庭的《关于审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这份意见稿已经做到第三稿。如果经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该司法解释将正式实施。 “意见稿”的基本精神是,不再支持强制拆迁,法院不再主动介入强制拆迁,也即是否认公检法司联合实施强制拆迁行为的做法。意见稿明确规定,“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认为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强制拆迁违法,应以组织强制拆迁的市、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具体实施强制拆迁的部门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此外,“意见稿”在对拆迁许可合法性审查中还增加了“安置房源是否落实;拆迁范围内房屋产权、产籍是否清晰”等内容。“意见稿”的另一大特色是使行政诉讼的可行性大大提高。在这个司法解释中,行政诉讼费只需100元。 突查各地动迁纠纷 中央目前非常关注各地的动迁纠纷问题。国家信访局发出的国信发(2003)5号文件指出,最近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批示,“重复上访,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究属何原因?是不符合政策规定,还是我们官僚主义?能否做点具体分析。关心群众疾苦是具体的,必须狠抓落实。” 在有关部门的安排下,中央已派出四路调查小组,首先分赴山东、上海、南京、杭州突击检查。他们了解到的一手情况将直接提供给中央最高决策层,为下一步制定从根本上消除动迁纠纷隐患的方案做参考。 拆迁纠纷大事记 8月22日,南京市邓府巷同庆里一中年男子翁彪(拆迁户)在邓府巷拆迁办公室自焚,在场的7名拆迁办工作人员受伤。 9月15日上午8时40分左右,安徽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农民朱正亮在北京天安门金水桥前朝身上泼汽油后自焚,当场被执勤民警扑灭。朱正亮现在北京右安门医院治疗。 9月19日深夜,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拆迁户大刚及家人被几个大汉捆住手脚、蒙上眼睛、堵上嘴巴后扔到大门外。随后不到40分钟里大刚家被夷为平地。 据新华网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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