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 重点防治农村传染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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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4日04:4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非典疫情的发生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也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宣传和贯彻上有了一次突破,但从总体上看,多年来我省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学习工作尚不够广泛和深入,普法效果不明显———这是日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关于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 施情况的报告中指出的。 8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对成都、泸州等7个市、州及其所辖21个区(市)县进行了执法检查。 报告指出,近年来我省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存在7个方面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对《传染病防治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贯彻实施力度不够;防保体系基础脆弱,管理体制运行困难;执法监督体系不健全,执法管理力度不够,全省尚有5个市、116个县(市、区)没有建立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疫情报告信息渠道不畅通,漏报迟报问题突出,一些地方社会办医、个体诊所对疫情不报、漏报或报告不及时现象较为突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卫生改善迟缓,至今大多数农户仍在使用敞粪坑厕所,这是一些疾病易在农村传染与流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提出了几点建议,特别指出要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基础上,立足省情,把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加强三级防保网中的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对村卫生站防保工作的帮助指导,夯实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工作基础。加强对外出务工经商农村人口的管理教育,将疫情报告落实到责任人,增强农村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对输入性的传染病疫情要加强口岸检疫和隔离控制措施,严防扩散。(本报记者李延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