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离婚证 苦等整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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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4日08:53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新婚姻登记条例使一直拿不到单位证明的两位厦门籍老人遂了心愿 本报专稿(华西都市报记者李海燕)昨日上午,成都市武侯婚姻登记处现场,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当工作人员为他们将色彩已经黯淡的红色结婚证书换成两本崭新的绿色离婚证书时,两位老人同时叹了口气,感叹地摇摇头,喜悦和伤感交织着浮现在他们布满皱纹的脸上。 30年前,他们喜结良缘,20年前,这段婚姻难以为继,10年前,两人决定离婚,却因无法取得单位所开的离婚证明而迟迟未能办理离婚手续。 刘成军69岁,余文英67岁,均为厦门人。30年前,分别有过一段婚姻以及一个女儿的他们经人介绍后在厦门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不久,因工作需要,刘成军调至成都,两人分居。5年后,余文英也调到成都,两人终于共同生活在一起。 一开始,两人尚相敬相爱,两个岁数相近、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却难以相处。开始,刘成军和余文英还能公平处理,这样的纠纷多了,两人均慢慢有了私心,开始偏袒各自的女儿。此后,在许多家庭问题上,两人都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口角渐多。20年前,两人首次考虑离婚,但由于双方均是再婚,再次离婚怕惹人耻笑,所以没有真正提出。 两个女儿渐渐长大,两人的婚姻却没有因此而有所转机,10年前,两人正式分居,并决定离婚。但此时,他们远在厦门的单位均分别破产,不再存在。没有单位的证明就无法离婚,因而,两人依然保持着婚姻关系。前年春天,刘成军在老年大学遇到一位知心的女同志,并决定共度黄昏。他向余文英坦承了此事,并再次提出离婚。余文英早已对这段婚姻死心,她同意了刘成军的离婚要求,但由于老原因,两人的婚仍然没离成。 今年9月中旬,余文英咨询成都民政相关部门时,得知10月1日后离婚不再要单位证明,立刻决定尽快结束这段令双方都痛苦了几十年的婚姻,并如愿以偿。但捧着离婚证书,他们更多的是感慨而非轻松:“要是以前就能这样,我们早就开始了新生活,但现在,时间太晚了,新生活开始得也太晚了。”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