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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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4日10:01 大连日报 | |
各级老年专业社团逾万50多万个基层老年人协会遍布城乡【据新华社北京10月3日电】养老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社区老年服务事业发展迅速、老年人合法权益有保障、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近年来,我国的老龄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记者从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目前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已逐步完善。在城市,初步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包括 老年公寓、社区卫生站、老年大学等老年服务设施迅速增加,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层出不穷,目前我国老龄工作的重点放在了社区、放在了基层。现在,我国已有各类老年服务机构5万多个,80多万名孤寡老人和家庭无力照顾的老人得到供养。此外,民政部实施的“星光计划”,已投入50多亿元,建成2万多个星光老年之家,为老年人就近提供了养老、照料服务和文化服务的场所。同时,全国还有330多万名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在各地得到了加强。辽宁省的基层法院专门设立了老年维权法庭;浙江省大力开展老年法律援助服务,一年为老年人提供了4600多件法律援助服务。青岛等地在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村、居委会设立联络员等,为老年人筑起了一条畅通的法律援助通道。此外,各地还都制定了关于老年人看病、乘车、进公园、看电影等各种优待政策。 此外,随着老年人数迅速增加和老年人参与意识的增强,各类老年群众组织发展迅速。目前全国各级老年专业社团有1万多个,50多万个基层老年人协会遍布城乡,各类松散的以娱乐、健身为内容的老年团队更是不计其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