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规定月起酒类须附浓度标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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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5日16:54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10月3日宣布,《2003年应课税品(修订)规例》将于12月1日生效,修订后的规例要求为所有酒类引入标签规定,同时删除了中式酒精的订明品质标准。修订规例指出,12月起所有酒类均须附浓度标签。进口香港或在香港制造供应本地市场的所有酒类,在评税时须附有注明酒精浓度的标签。这将有助于海关缩短检查、评定应缴税款以及处理缴税款申请所需的时间等,以节省资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