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名贪官携50亿赃款出逃 专家建议抓住时机取得反腐斗争新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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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5日17:01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日电备受关注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草案),即将正式提交第58届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多位专家3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约的出台,将对国内的腐败分子产生巨大威慑作用。有关方面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快制度反腐的进度,切实加大反腐的力度,不断推动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 中方积极参与表明反腐决心 公约草案是国际社会真诚合作的产物,中国代表团认真参加了所有谈判并发挥了积极主动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中央纪委特约研究员邵道生认为,中国通过积极参与公约的起草并充分发挥作用,向世界表明了一个态度和决心:中国坚决反对腐败,坚决打击腐败分子,坚决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绝对可以预料,对贪官污吏的气焰,这是一个狠狠的打击。” 制度漏洞正在填补 “捞一把就跑、跑出去就了”,是相当一部分腐败分子的如意算盘。有关方面统计表明,目前,我国有相当数量的涉嫌贪污和贿赂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有不少于4000名已经逃到境外。长期潜心于制度反腐研究的学者李永忠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腐败犯罪不断出现一些新特点和新变化。由于我们相应的制度、措施一度没有及时跟上,国际社会之间协调配合也不够,致使一些腐败分子利用外逃暂时规避打击,在一段时间成为漏网之鱼。他指出,近年来,这种现象正在改变。近期《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正式生效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草案)的出台,与我国政府在反腐败领域积极主动寻求国际社会的配合支持分不开。李永忠强调:“腐败分子外逃,既反映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也证明了党内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据此,有理由对我国的反腐败形势看好。” 腐败资金返还有重大突破 贪官外逃境外,需要带走大量的金钱。有统计表明,我国在逃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带的赃款总额已超过50亿元。在腐败资金的返还问题上,公约草案为国际社会开创了一种最新的合作模式。 “腐败犯罪资产的返还是公约草案重大的突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泽宪表示,公约草案规定,腐败犯罪资产应还给财产原来的合法所有者。这是作为各成员国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个好消息。这种规定有利于国家补救由于贪污犯罪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还向贪官们传递这么一个信息:他们将无处隐藏! 不能以各种借口妨碍反腐 经济学家、红旗出版社副总编辑黄苇町认为,公约草案明确了腐败资金原则上返还受损失国家,对于我们遏制资金外逃非常有利,对腐败分子具有巨大的威慑作用。黄苇町还引述公约的有关内容分析指出,目前,一些腐败分子逃到国外后,往往编造种种借口逃避惩罚。公约明确,不能以各种借口妨碍反腐败斗争,只要证据确凿,腐败分子必须受到惩处。对腐败分子而言,这无疑是一个相当有效而且致命的打击。 专家建议开展“反腐败特别行动”试点 专家们认为,应当抓住公约出台的契机,进一步加快制度反腐的进度,加大防止和反对腐败的力度,推动我国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李永忠建议,充分利用这个有利契机,选择有条件的县、市进行“反腐败特别行动”试点。“公约实施以后,对腐败分子而言,国际上的压力大了。我们要在保持查办案件强劲的势头的同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纪检体制,创新反腐机制,用降低反腐败成本的方式,去加大腐败的成本和风险,以支持长期的反腐败斗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