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政府环境行为公开企业环境表现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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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6日03:3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5日电(记者秦杰邹声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日前表示,有关方面目前正在酝酿试行政府环境行为公开和企业环境表现公开制度,以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为公众和新闻舆论参与环境监督创造条件。 解振华是在中国环境记协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作此表示的。他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定期发布各类环境质量公报,公布城市的空气环境质量和大江大河水质,以及重点城市饮用 五大措施遏制 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岳近日在向新闻媒体通报全国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情况时表示,今后将采取五项措施,把打击不法排污企业的行动长期开展下去,不断改善人们生产生活的环境质量。 这五项措施分别是: 第一,以依法处理“老大难”企业为重点,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对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中已列入应取缔关停名单的6849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分类处理,明确完成时间和责任人,确保逐一取缔关停到位,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反弹和设备转移。对清理整顿工作不力的要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二,加强联合执法,对不法排污企业形成有效威慑。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其他有关部门应将企业遵守有关环境法律的情况作为审批、登记、规划、用地、设计、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对于关闭的污染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收回生产许可证并吊销营业执照,银行或信用社要停止发放贷款,电力企业要停止供电,环保部门要吊销其排污许可证,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理,对于环境犯罪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第三,逐步建立防治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积极推行新型工业化。 第五,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鼓励新闻媒体报道环境违法企业,揭露违法行为。 | |